检讨《建筑物(衞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规例》- 检讨为女性提供的衞生设备
| 决策局 / 部门 | 发展局及屋宇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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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 为建筑物的衞生设备、水管装置及排水设施制定一套新的设计、建造、运作及维修标准,以达到善用物料和改善设计的效果。 |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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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影响的羣体 /人士 | 市民大众和建造业有关人士。 |
| 影响 | 屋宇署曾进行小规模实地调查,查证在商场、戏院和公众娱乐场所为女性提供衞生设备的建议是否合宜。顾问应屋宇署的要求,在十个商场、三间电影院和三个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一项小型实地调查,以核实提供女性衞生设备的建议。调查在选定的星期一至五及周末的繁忙时段进行,所涉工作包括统计使用人数和使用时间,以及进行面对面访问。 屋宇署於2005年5月发出实务守则,提醒发展商和楼宇设计师按照新的标准在办公室、商场和百货公司,以及戏院和公众娱乐场所为女性提供衞生设备。 立法会於2015年12月通过修订法例,采纳1:1.5的比例(取代之前1:1的比例)作为估算处所内男性和女性人数,以进一步提升女性衞生设备供应的标准。具体而言,在商场及百货公司、电影院和公众娱乐场所需要提供的女性水厕设备数目,将比之前标准分别平均提升约75%、160%和185%。在同时计及男性水厕和尿厕的情况下,新标准在男女衞生设施的比例方面一般为1比1.6,高於英国和美国的1比1.3,而与新加坡的比例大致相若。新标准能切合本港的情况和需要,将会大大纾缓现行标准下公众场所女性衞生设施不足的情况。 |
|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经验 | 搜集按性别分类的数据对了解两性不同需要是非常重要的。 检视清单提高了顾问及屋宇署人员对性别课题的敏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