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和检讨来港就业、就学或居留签证政策
| 决策局 / 部门 | 入境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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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 吸引内地及海外的人才和专才来港工作和定居,以配合本地人力的需要,加强香港在全球一体化市场中的竞争力。 |
| 内容 | 香港的签证政策在充分顾及性别主流化概念的情况下制订和实行。符合各种入境计划及安排所订资格标准的人士,不论性别,均可来港工作、就学或居住。他们的配偶及未满18岁的未婚受养子女,可以家属身分一同来港。 |
| 受影响的羣体 /人士 | 根据各种入境计划及安排申请来港就业、就学、居留的人士,以及他们的合资格家属。 |
| 影响 | 现行的签证政策给予两性有同等的机会,为不同的目的进入香港。 |
|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经验 | 加强部门人员对性别课题的认识,有助避免出现尴尬情况和涉及性别课题的不必要指控,从而提高部门履行其职能的效率,以及提升部门的正面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