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策局 / 部门 |
社会福利署 |
| 目的 |
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计划服务范围涵盖全港,旨在为虐待配偶 / 同居情侣及虐待儿童个案的受害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正进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提供更完整的支援,以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减轻他们的恐惧及无助的情绪,以及协助他们早日回复正常生活。这项计划已於2010年6月开始提供服务。 |
| 内容 |
受害人可透过各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转介参与这项计划。参加者可获得有关法律程序的资料(例如申请强制令、临时管养权、离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程序)及社区支援服务的资讯(例如法律援助、房屋、医疗及幼儿照顾等),亦可获得情绪支援及其他支援服务,并在有需要时获陪伴前往法院出席聆讯。支援计划会透过动员义工为受害人提供合适的支援服务。 |
| 受影响的羣体 /人士 |
虐待配偶及虐待儿童个案的受害人及其家人,包括正进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 |
| 影响 |
计划的员工及义工会接受相关培训,提升他们的性别意识,以照顾不同服务对象的需要。此外,服务机构会因应受害人的性别及需要而安排适合的员工及义工提供有关服务。 |
|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经验 |
- 曾徵询相关机构,包括为妇女及儿童提供服务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
- 在筹划服务模式时,已考虑性别观点,例如:
- 因应受害人的性别及需要而安排适合的员工及义工;
- 安排弹性的服务时间,以配合受害人(如:母亲)的需要;及
- 为须到警署或出席法院聆讯而无法照顾子女的受害人,提供临时的幼儿照顾服务。
- 为工作人员及义工提供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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