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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

决策局 / 部门 劳工及福利局、教育局、衞生署、社会福利署及医院管理局
目的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旨在通过医疗衞生、教育及社会服务的更佳整合,加强母婴健康院的现有服务,以确保能及早发现儿童及其家属的不同需要,从而向他们提供合适及适时的服务。
内容 当局自2005年,分阶段推行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旨在及早照顾幼童及其家属的健康及社会服务需要。以社区为本的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利用衞生署的母婴健康院作平台,提供不同机构的跨界别和跨专业服务。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识别及处理下列对象:
  • 有心理社会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属;以及
  • 有健康、发展及行为问题的学前儿童。
受影响的羣体 /人士 初生至五岁幼童及其家长 / 家属。
影响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有专为健康、情绪及发展出现问题的学前儿童而设的服务,让学前男童、女童及其家属受惠。当局已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提供培训,让他们更善於识别和转介健康、发展及行为出现问题的学前儿童。当局制订了一套转介和回应制度,有需要的儿童经母婴健康院评估後可获转介接受合适的服务。经转介至母婴健康院进行健康、发展及行为问题评估的男童人数较女童为多,这个情况与相关文献所载的相符。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的使用者对服务普遍赞赏。这项服务计划加强跨界别的合作,让更多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能够获取和接受不同的健康及社会服务,尤以来自弱势社羣者为然。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亦把妇女连接至各种健康及社会服务,令她们更能享用和掌握资源,有助增强妇女的能力。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经验 前线人员的知识、技巧和态度是十分重要的。

适当地调配外访精神科护士及社工到母婴健康院提供服务,可减少歧视的看法和不便,因而提高服务使用者接触及接受各种健康及社会服务的机会。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把妇女连接至各种健康及社会服务,令她们更能享用和掌握资源,有助增强妇女的能力。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的服务对象是使用母婴健康院服务的家长,因此,在职母亲若不到访母婴健康院,便可能无法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