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职位调派安排
| 决策局 / 部门 | 香港警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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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 管理警务处的人力资源,以切合各单位的运作需要,协助警队实现警察的抱负、目标和价值观。 |
| 内容 | 过去,女警在警队中主要担任行政或支援工作。这种传统角色限制了她们执行前线职务的机会。1996年4月,警队实施女警配枪政策,女警的职位调派安排亦随之改变。目前,前线行动单位如警察机动部队(机动部队)及机动部队教官、冲锋队、爆炸物品处理组、警犬队、机动部队辖下Tango大队、警察谈判小组及总区交通部等,均有女队员。 |
| 受影响的羣体 /人士 | 香港警务处所有现役女警。 |
| 影响 | 本着机会平等的原则,警队在招聘、培训、职位调派、晋升及转职等人力资源管理范畴上,都维持公平的做法。由於警队的这个取向,加上性别意识日渐提高,女性警务人员有更多机会在警队的各项职务中担当不同的角色。 由於女性人员职位调派安排上的转变,警队里已逐渐形成一种促进性别主流化的风气,减低警队成员,特别是前线人员,对性别角色的定型观念。在男女人员的职务安排上,尽管不同人员或有不同的个人看法,但警队内现时已没有只供男性或只供女性人员担任的工作,因为警队相信男女都有相同的能力,并应同心协力完成任务。 |
|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经验 | 女警职位调派安排上的转变(包括刊登没有列出性别要求的职位空缺广告),对改变警队文化产生了催化作用,令性别主流化的概念自然而逐渐地融入警队,也让男警切实看到女警大致上也能够像他们一样执行警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