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

決策局 / 部門 社會福利署
目的 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服務範圍涵蓋全港,旨在為虐待配偶 / 同居情侶及虐待兒童個案的受害人及家庭成員,包括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提供更完整的支援,以加強對他們的保護、減輕他們的恐懼及無助的情緒,以及協助他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這項計劃已於2010年6月開始提供服務。
內容 受害人可透過各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轉介參與這項計劃。參加者可獲得有關法律程序的資料(例如申請強制令、臨時管養權、離婚及其他相關的法律程序)及社區支援服務的資訊(例如法律援助、房屋、醫療及幼兒照顧等),亦可獲得情緒支援及其他支援服務,並在有需要時獲陪伴前往法院出席聆訊。支援計劃會透過動員義工為受害人提供合適的支援服務。
受影響的羣體 /人士 虐待配偶及虐待兒童個案的受害人及其家人,包括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受害人。
影響 計劃的員工及義工會接受相關培訓,提升他們的性別意識,以照顧不同服務對象的需要。此外,服務機構會因應受害人的性別及需要而安排適合的員工及義工提供有關服務。
成功因素 / 汲取的經驗
  • 曾徵詢相關機構,包括為婦女及兒童提供服務的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
  • 在籌劃服務模式時,已考慮性別觀點,例如:
    • 因應受害人的性別及需要而安排適合的員工及義工;
    • 安排彈性的服務時間,以配合受害人(如:母親)的需要;及
    • 為須到警署或出席法院聆訊而無法照顧子女的受害人,提供臨時的幼兒照顧服務。
  • 為工作人員及義工提供培訓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