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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

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

根据床位寓所条例(香港法例第447章)由行政长官委任

主席

叶迪斌先生

非官方成员

区世详先生
郑浚文先生
郑煦乔女士
庄翠珊女士
周狄希女士
何嘉敏女士
黄雅琪女士
江卓姿女士
林梓骏先生
林咏欣女士
刘启劲先生
李礼廷先生
李思敏女士
李頴彰女士
梁镇峰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孙康乔先生
黄冰芬女士,M.H.
王惠成先生
王槐裕先生,M.H.
麦晶晶女士

职权范围

处理任何人因床位寓所监督就床位寓所牌照的发出、续期、撤销、附加/更改牌照条件及向床位寓所发出的补救措施指示的决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