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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第 18 号条例《2003年赡养费欠款的利息及附加费条例》(条例)于2005年5月1日生效。此条例订定两项法定措施,即赡养费欠款的利息及附加费,以帮助一些赡养费受款人处理收取赡养费及执行赡养令方面所面对的困难。

此网站旨在简介两项法定措施,并备有计算机程序,供赡养费受款人和支付人在计算赡养费欠款的利息及附加费(如有的话)的时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