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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會社(房產安全))

上訴委員會(會社(房產安全))

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376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主席

葉廸斌先生

非官方成員

陳懿德工程師
鄭浚文先生
鄭煦喬女士
張璟瑋工程師
蔡嘉彥工程師
周狄希女士
霍天瑋先生
霍靜妍女士
關秀玲女士
劉啓勁先生
劉迪雅女士
劉毅先生
羅蔚山女士
李鎮強議員
梁鎮峰先生
梁家輝先生
薛梓珊女士
孫康喬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麥晶晶女士

職權範圍

處理任何人因民政事務局局長就會社合格證明書的發出、續期、撤銷、暫時吊銷及更改合格證明書條件所作的決定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