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業
上訴委員會(旅館業)
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由行政長官委任
查詢: |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
電話: | 3509 8051 |
召集人 |
陳永豪先生 |
非官方成員 |
陳懿德女士 霍天瑋先生 陳曉鋒博士 蔡嘉彥先生 蔡少峰先生 周狄希女士 霍靜妍女士 關秀玲女士 劉志成先生 劉迪雅女士 劉毅先生 羅蔚山女士 李鎮強議員 梁家輝先生 凌依楠女士 謝永豪先生 黃立煒先生 王洛媛女士 王槐裕先生 嚴少忠先生 葉迪斌先生 |
秘書:高級行政主任(民政事務)(2)1
職權範圍
處理任何人因旅館業監督就旅館牌照的發出、續期、撤銷、暫時吊銷、更改牌照條件及轉讓所作的決定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