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

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

根據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1110章)由行政長官授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

查詢: 潘泳聰先生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4樓
電話: 3718 6801

主席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

成員
李瑞智先生
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
吕昉澎先生
梁香盈女士

秘書: 執行秘書(信託基金及廟宇聯合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