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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託基金

(如果以郵遞方式遞交表格,請於投寄時支付足夠郵資。由即日起,本秘書處不會受理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亦不負責前往郵局支付欠資及收取該等郵件。郵資不足的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給寄件人。如因郵資不足導致申請延誤,本秘書處恕不負責。 )
  • 葛量洪獎學基金
  • 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
    • 傑出學生資助(非學術範疇) (只適用於2022-2023年度的申請人)
    • 傑出學生資助(非學術範疇) (只適用於2021-2022年度的申請人)
      若資助課程/訓練直接因為2019冠狀病毒疫情而致暫停(例如強制關閉課程/訓練場地),獲資助學生可透過學校申請將資助課程/訓練的受資助開始日期(於2022年1月26日發出之結果通知函中所示,例如2022年2月)順延至不遲於2022年5月。基於其他理由,或對課程/訓練內容之其他更改,概不獲考慮。獲資助學生如欲申請延遲課程開始日期,請參閱「申領發還資助覆核清單」。 按申請須知第(9)段所列明規定,現就讀小六 / 高中三 / 12級之獲資助者,其課程/訓練必須於2022年2 月至7月内進行和完成;而就讀其他級別獲資助者,其獲資助時段則為2022年2 月至2023年1月。然而,有關課程的最後受資助日期必須於前述指定的時段内。如有需要,資助金額將按比例調整。委員會將就每宗申請作出個別考慮,並保留接受或拒絕有關申請之所有權利。
    • 傑出學生資助(非學術範疇) (只適用於2020-2021年度的申請人)

贍養費

  • 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度有關贍養費的社區參與計劃

    二零二三至二五年度「有關贍養費的社區參與計劃」(社區參與計劃)旨在透過資助機構舉辦活動,加深市民對贍養費受款人的權利及贍養費受款人遭拖欠贍養費時可使用服務的認識,並提倡贍養費支付人應履行責任,支付贍養費。本年度的社區參與計劃已於2023年8月2日截止接受申請。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

  • 華人廟宇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指明宗教骨灰塔(只有中文版本)

    相關申請於2017年12月30日開始並已於2018年3月29日截至申請。詳情請瀏覽申請指引。有關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資訊,請瀏覽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網站(http://www.rpc.gov.hk)。

    申請指引申請指引 PDF
    附錄A -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 PDF 申請表格 XLSX
    (申請表格第11頁:龕位資料)
    附錄B -登記冊登記冊 PDF
    附錄C -所需證明文件清單所需證明文件清單 PDF

華人廟宇條例(第15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