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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委员自荐计划


「青年委员自荐计划」

「青年委员自荐计划」(「自荐计划」)是《行政长官2022年施政报告》和《青年发展蓝图》所提及的青年发展重点措施之一。为吸纳更多青年参与公共事务,加强他们与政府的互动互信,我们扩大「自荐计划」,目标是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将参与计划的咨询委员会数目,由二○二二年的60多个增加至不少于180个。 「自荐计划」推出以来反应踊跃,由「试行计划」至第九期「自荐计划」,合共收到超过16 000份申请。

欢迎有志服务社会的青年,申请第十期「自荐计划」,自荐成为指定政府咨询委员会的委员。

过往各期自荐计划获委任的委员名单

第十期「自荐计划」

第十期「自荐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涵盖多个不同政策范畴的咨询委员会,包括由民政事务总署在全港18区成立的「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和「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参与第十期「自荐计划」的委员会为:

  1. 18区地区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
  2. 18区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
  3. 上诉委员会(游戏机中心)
  4. 中文界面咨询委员会
  5. 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
  6.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咨询会
  7. 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
  8. 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
  9. 车辆维修技术咨询委员会
  10. 降低食物中盐和糖委员会
  11.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
  12. 促进种族和谐委员会
  13. 香港检测和认证局
  14. 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
  15. 家庭议会
  16. 消费者委员会辖下数码市场发展与资讯科技小组
  17. 健康促进学校咨询委员会
  18. 健康饮食在校园督导委员会
  19. 推广职业专才教育和资历架构督导委员会
  20. 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外部事务委员会
  21. 劳工顾问委员会辖下就业辅导委员会
  22. 博物馆咨询委员会辖下艺术专责委员会
  23. 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
  24. 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
  25. 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巿民咨询委员会
  26. 禁毒常务委员会
  27. 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
  28. 资历架构下的银行业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
  29. 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
  30.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
  31. 扑灭罪行委员会
  32.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33. 优质教育基金推广及宣传专责委员会

招募原则

在用人唯才的原则下,我们希望透过「自荐计划」招募诚心为社会服务、对相关委员会可作出贡献的青年人,推荐给相关委员会所属的政策局/部门考虑委任。

截止申请日期

2026年10月5日(星期一)晚上11时59分(香港时间)
凡逾期递交或资料不全的申请,均不获受理。

申请资格与评审准则

18区「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和18区「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的申请人于申请截止日期当日(即2026年10月5日)年龄须介乎16至35岁,其余咨询委员会的申请人则须介乎18至35岁。

各个参与的委员会会分别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委员会所收到的申请和面试工作。评审小组会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三项条件:

  1. 诚心为社会服务;
  2. 对有关政策范畴有一定认识;以及
  3. 具备良好的分析和沟通能力。

申请方法

请在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法递交申请:

  1. 填写网上申请表格;或
  2. 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2楼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信封面注明「青年委员自荐计划」) (递交申请的日期会以信封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为免邮递失误,请确保已支付足额邮资;或
  3. 亲身送递至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2楼的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投递箱(信封面注明「青年委员自荐计划」)。

申请表请按此下载。申请人必须透过上述指定方式递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时,申请人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以中文或英文阐述自己适合获委任为所选委员会委员的原因:

  1. 撰写一篇不多于600字的文章;
  2. 提交一段不长于3分钟的影片(以mp4格式录制)或录音(以m4a格式录制)。申请人可选择:
    • 于云端储存平台分享影片或录音并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相关连结;或
    • 提交影片或录音档案:
      - 经网上系统递交的档案不得大于20MB。
      - 经邮递或亲身送递方式递交申请,请以DVD或USB记忆体提交该档案。

查询

电话:3509 7621

电邮地址:selfrecommendation@hyab.gov.hk

参与委员会的简介

  1. 地区青年委员会

    提供平台让委员就地区工程、青年发展和公民教育等地区议题发表意见。

    1.1 地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
    就民政事务处指定的地区工程或设施项目及其他地区建设倡议提供意见。
    1.2 地区青年发展及公民教育委员会
    就地区青年发展和公民教育议题提供意见,并举办或统筹相关活动。

  2. 上诉委员会(游戏机中心)

    委员会是根据《游戏机中心条例》(香港法例第435章)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处理因牌照事务处就游戏机中心牌照的申请、发给、转让、撤销、暂时吊销、拒绝续期或更改条件等所作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3. 中文界面咨询委员会

    就在本港制订及推广共通中文界面的事宜,包括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交本地中文电脑用字、协调各界人士有关本地中文电脑用字的需求等,向政府提供意见。

  4. 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

    就制订和推行利便商界遵规的计划及措施,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和汇报,在保障公众利益的同时,确保香港在营商环境规管方面更具竞争力。

  5.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管理局)咨询会

    管理局咨询会是根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第601章)第20条设立,旨在收集公众对有关管理局职能事宜的意见。咨询会担当管理局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推广西九文化区计划,以加深公众对此项目的了解;向管理局反映公众的期望和意见;及确保咨询以开放及具透明度的方式进行。

  6. 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

    就透过公民教育和社区参与活动,鼓励优质绿化及培养爱护树木文化的事宜向发展局提供意见。

  7. 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

    就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推动更多市民参与体育活动,以及推广大型社区体育活动及措施,经体育委员会向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提出意见。

  8. 车辆维修技术咨询委员会

    就车辆维修技工自愿注册计划和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的事宜提供意见、对任何因机电工程署车辆维修注册组就上述自愿注册计划所作的决定或行动而感到受屈的人士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以及就政府为车辆维修业推行强制性注册计划的利弊和可行性进行的研究提供意见。

  9. 降低食物中盐和糖委员会

    就减低香港巿民盐和糖的摄入量,制定政策方向及统筹相关工作,以及制定减低香港食物中盐和糖含量的工作计划,监督计划的推行及作出检讨。

  10. 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

    就有关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商业、工业和其他非住宅设施的政策,向房委会提供意見,并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行使房委会的权力和职能,执行有关的工作。

  11. 促进种族和谐委员会

    就促进种族和谐制订建议,并向各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就促进种族和谐与平等提供意见,以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推广对有关事项的认识。

  12. 香港检测和认证局

    负责就以下事宜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检测和认证业的整体发展策略;因应内地及海外市场的最新发展,而适时为行业开拓的新商机;以及为提高行业的专业地位而须采取的措施。

  13. 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

    负责推动家校合作及家长教育,并就如何推动家长积极参与教育过程,向教育局、其他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提供意见。

  14. 家庭议会

    提倡重视家庭观念和推广家庭核心价值,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动力,并就制定支援和强化家庭政策及策略,向政府提供意见。

  15. 消费者委员会辖下数码市场发展与资讯科技小组

    就数码经济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消费者问题向消委会提出警示,并就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策略和行动、监察科技发展及研究数码相关问题的有效方法等,向消委会提出建议。

  16. 健康促进学校咨询委员会

    就全校园健康计划的规划和实施,以及在香港发展「健康促进学校」模式的事宜向政府提供建议。

  17. 健康饮食在校园督导委员会

    透过跨界别合作,为「健康饮食在校园」运动提供建议、监督及监察,旨在促进学生健康饮食,并创造更健康的饮食环境。

  18. 推广职业专才教育和资历架构督导委员会

    向政府提供意见,以透过创新、协调的方法,以及促进与业界更紧密的合作,推进香港职业专才教育和资历架构的发展。

  19. 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外部事务委员会

    向社会大众推动生命教育,传递正向的生命信念,鼓励中华孝善与德育文化,推动构建和谐社会。

  20. 劳工顾问委员会辖下就业辅导委员会

    就劳工处所提供的就业服务、与职业介绍所运作事宜有关的法例条文,及与受雇于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业事宜有关的法例条文,提供意见。

  21. 博物馆咨询委员会辖下艺术专责委员会

    就关于艺术范畴的博物馆及相关办事处的政策及事宜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提供意见;以及执行博物馆咨询委员会授权或委派的任何关于艺术范畴的博物馆及相关办事处的其他职能。

  22. 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

    委员会是根据《博彩税条例》(第108章)成立的法定组织,其职能是就规管赛马博彩、足球博彩及奖券活动事宜向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23. 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

    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可能助长贪污的工作常规及程序,并向廉政专员建议应予以审查的项目及相关优次;研究根据审查结果而作出的各项建议,并就进一步行动向廉政专员提供意见;以及监察有关建议的实施。

  24. 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巿民咨询委员会

    向廉政专员建议如何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及如何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害处,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报告为达致上述目标而进行的工作,并监察公众对廉署工作的反应以及对贪污所持的一般态度。

  25. 禁毒常务委员会

    向政府建议措施根除本港社会的吸毒行为。

  26. 葛量洪奖学基金委员会

    根据《葛量洪奖学基金条例》(第1076章)管理该基金,运用基金以促进及鼓励本地教育,尤其是为在香港居住,并就读于香港的小学、中学、职业先修学校、工业学校及高等教育院校的人士,提供奖学金及生活资助。

  27. 资历架构下的银行业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

    协助在银行业内推广资历架构,制定及更新《能力标准说明》、过往资历认可机制及职业资历阶梯,并就资历架构相关事宜提供意见,提升银行业从业员的质素、专业水平及竞争力。

  28. 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

    就推动香港建设绿色科技生态圈及发展绿色金融等相关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

  29.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

    就精神健康政策提供意见,并协助政府制订政策、策略及措施,以加强及进一步提升本港精神健康服务。

  30. 扑灭罪行委员会

    负责制定防罪灭罪的计划、统筹扑灭罪行的工作及订定鼓励市民协助防罪灭罪的方法。

  31. 数码健康督导委员会

    推动及督导全港性电子健康系统平台(医健通)的发展。

  32. 优质教育基金推广及宣传专责委员会

    为优质教育基金制定推广及宣传策略,推广基金计划的意念、做法及经验,并提升基金在推动香港优质教育方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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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自荐计划」宣传海报

第十期「自荐计划」宣传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