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青年委員自薦計劃」(「自薦計劃」)是《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和《青年發展藍圖》所提及的青年發展重點措施之一。為吸納更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加強他們與政府的互動互信,我們正進一步擴大「自薦計劃」,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將參與計劃的諮詢委員會數目,由2022年的60多個增加至不少於180個。「自薦計劃」自2017年底推出以來,反應踴躍,由「試行計劃」至常規化後的第八期「自薦計劃」,合共收到約14 000份申請。
歡迎年齡介乎18至35歲,並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申請第九期「自薦計劃」,自薦成為指定政府諮詢委員會的委員。
第九期「自薦計劃」
第九期「自薦計劃」現正接受申請。參與委員會的數目為28個,涵蓋不同政策範疇。參與第九期「自薦計劃」的委員會分別是:
-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
-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 電氣安全諮詢委員會
- 惜食香港督導委員會
- 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
- 第三代互聯網發展專責小組
-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消費保障政策、商營手法及申訴小組
-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可持續消費、公共事務及教育小組
- 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管理委員會
- 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理事會轄下宣傳及推廣委員會
- 虐待長者問題工作小組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財務及策略發展委員會–宣傳工作小組
- 兒童事務委員會
- 低碳綠色科研基金評審委員會
- 社區參與助更生委員會
-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委員會
- 交通諮詢委員會
- 交通審裁處小組
- 地產代理監管局牌照委員會
- 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
- 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
- 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
- 公民教育委員會
-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
- 上訴委員會(房屋)
- 工商機構支援基金評審委員會
- 入境事務處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
- 一般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
招募原則
在用人唯才的原則下,我們希望透過「自薦計劃」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對相關委員會可作出貢獻的青年人,推薦給相關委員會所屬的政策局/部門考慮委任。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月8日(星期四)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
凡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的申請,均不獲受理。
申請資格與評審準則
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即2026年1月8日)年齡介乎18至35歲的青年人,均符合「自薦計劃」的申請資格。
28個參與委員會會分別成立評審小組,負責處理相關委員會所收到的申請和面試工作。在評審過程中,我們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 誠心為社會服務;
- 對有關政策範疇有一定認識;以及
- 具備良好的分析和溝通能力。
申請方法
請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法遞交申請:
-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或
- 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信封面註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為免郵遞失誤,請確保已支付足額郵資;或
- 親身送遞至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投遞箱(信封面註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申請表請按此
下載。申請人必須透過上述指定方式遞交申請。
填寫申請表時,申請人須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以中文或英文闡述自己適合獲委任為所選委員會委員的原因:
- 撰寫一篇不多於600字的文章;或
- 提交一段不長於3分鐘的影片(以mp4格式錄製)或錄音(以m4a格式錄製)。申請人可選擇:
- 於雲端儲存平台分享影片或錄音並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相關連結;或
- 提交影片或錄音檔案:
- 經網上系統遞交的檔案不得大於20MB。
- 經郵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遞交申請,請以DVD或USB記憶體提交該檔案。
查詢
電話:3509 7621
電郵地址:selfrecommendation@hyab.gov.hk
28個委員會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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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
負責審核撥款的申請,以及就有關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的事宜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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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
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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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諮詢委員會
就任何與供電、電力裝置、電力線路及電氣產品安全有關的事宜或就安全用電方面,向機電工程署署長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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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食香港督導委員會
負責制定及監督「惜食香港運動」的推行。該運動透過多項計劃和活動,如「惜食約章」、「咪嘥嘢食店」等,並配合「大嘥鬼」的宣傳,推動社會各界改變習慣,從源頭減少廚餘,以培養惜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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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
就「基本能力評估」計劃(包括「全港性系統評估」及「學生評估資源庫」)的發展,以及學校評估素養的提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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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互聯網發展專責小組
就第三代互聯網(Web3.0)在香港的可持續和負責任發展,向政府提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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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轄下消費保障政策、商營手法及申訴小組
專責處理涉及營商手法、法律保障及投訴相關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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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轄下可持續消費、公共事務及教育小組
專責推動可持續消費、處理公共事務以及消費者教育項目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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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管理委員會
負責監督香港展能精英運動員基金的運作,包括評估其成效,並就年度最高撥款額及其三類支援殘疾運動員的項目撥款比例,向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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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獎勵計劃理事會轄下宣傳及推廣委員會
就促進獎勵計劃發展的事宜向獎勵計劃理事會提出建議;負責獎勵計劃在香港和海外的公共關係及宣傳工作,並與其他國家的獎勵計劃機構及國際秘書處保持聯繫;以及擬備預算及年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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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長者問題工作小組
探討香港虐待長者的情況;建議處理虐待長者問題的策略、方法和工作計劃;及擬訂推行有關計劃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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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財務及策略發展委員會–宣傳工作小組
協助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制訂宣傳推廣策略及推行有關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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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事務委員會
就兒童相關事務提供整體督導,為兒童的發展及成長制定政策、訂定策略及工作優次,並監察其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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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綠色科研基金評審委員會
負責審批低碳綠色科研基金的申請,並監察獲批項目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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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參與助更生委員會
就更生人士重投社會的計劃及策略,向懲教署署長提供意見;以及藉教育、宣傳及大眾參與,呼籲社會人士對更生人士多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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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委員會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基金)鼓勵團體申請撥款在社區推行社會資本發展計劃。基金委員會負責處理基金的撥款申請,並就社會資本在本港的發展及基金管理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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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諮詢委員會
就交通政策廣泛涉及的各項問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供意見,使市民的往來及貨物的運送,兩者情況均可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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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審裁處小組
就運輸署署長所作的決定聽取上訴,諸如車輛登記及發牌、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出租汽車許可證、客運營業證、指定駕駛學校及駕駛改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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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牌照委員會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制定和處理有關牌照的政策和事宜;並批准或拒絕發出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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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專業發展委員會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制訂合適的培訓課程及監督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執行,以提升持牌人的專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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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處理有關地產代理業界的執業及資格考試事宜,制訂關於地產代理工作的執業通告及指引,並與業界保持聯繫,研究提升地產代理業界執業水準及服務質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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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委員會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負責接受及查究涉及持牌地產代理的投訴,進行紀律研訊和按相關法例、要求、政策及量刑指引而作出裁決,並向違規地產代理施行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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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教育委員會
透過不同的渠道和多元的方式,在學校以外及在社區向市民大眾推廣公民和國民教育,協助大家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公民意識和愛國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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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
通過發展局局長,從整體角度就促進實現大嶼山可持續發展和保育的措施和特定建議,向政府提供意見,以期充分發揮大嶼山獨有的策略性優勢,以配合香港長遠的社會、房屋和經濟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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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房屋)
負責裁定有關香港房屋委員會與其租戶之間的終止租契事宜而提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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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機構支援基金評審委員會
就工商機構支援基金的評審準則、審核資助申請及監察獲資助項目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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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
監察和檢討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實踐服務承諾的表現,聽取和考慮市民對入境處服務承諾所作的建議,及就入境處所提供服務的可作改善之處,向入境處處長提供意見,並協助釐定所需資源的水平,以達致所定的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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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
就一般支援計劃的撥款申請應否獲得批核向政府作出建議;監察獲撥款項目的推行情況;以及評估獲撥款項目的成效。「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一般支援計劃」旨在支援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發展、培養創新科技風氣以及推廣科普的非研究及發展(研發)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