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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青年委員自薦計劃」(「自薦計劃」)是《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和《青年發展藍圖》所提及的青年發展重點措施之一。為吸納更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加強他們與政府的互動互信,我們擴大「自薦計劃」,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將參與計劃的諮詢委員會數目,由二○二二年的60多個增加至不少於180個。「自薦計劃」推出以來反應踴躍,由「試行計劃」至第九期「自薦計劃」,合共收到超過16 000份申請。

歡迎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申請第十期「自薦計劃」,自薦成為指定政府諮詢委員會的委員。

過往各期自薦計劃獲委任的委員名單

第十期「自薦計劃」

第十期「自薦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涵蓋多個不同政策範疇的諮詢委員會,包括由民政事務總署在全港18區成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參與第十期「自薦計劃」的委員會為:

  1. 18區地區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
  2. 18區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
  3. 上訴委員會(遊戲機中心)
  4. 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
  5. 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
  6.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諮詢會
  7. 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
  8. 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
  9. 車輛維修技術諮詢委員會
  10. 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
  11. 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
  12. 促進種族和諧委員會
  13. 香港檢測和認證局
  14.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15. 家庭議會
  16.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數碼市場發展與資訊科技小組
  17. 健康促進學校諮詢委員會
  18. 健康飲食在校園督導委員會
  19. 推廣職業專才教育和資歷架構督導委員會
  20.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外部事務委員會
  21. 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就業輔導委員會
  22. 博物館諮詢委員會轄下藝術專責委員會
  23. 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
  24.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
  25. 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巿民諮詢委員會
  26. 禁毒常務委員會
  27. 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
  28. 資歷架構下的銀行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
  29. 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
  30.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
  31. 撲滅罪行委員會
  32. 數碼健康督導委員會
  33. 優質教育基金推廣及宣傳專責委員會

招募原則

在用人唯才的原則下,我們希望透過「自薦計劃」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對相關委員會可作出貢獻的青年人,推薦給相關委員會所屬的政策局/部門考慮委任。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10月5日(星期一)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
凡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的申請,均不獲受理。

申請資格與評審準則

18區「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18區「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申請人於申請截止日期當日(即2026年10月5日)年齡須介乎16至35歲,其餘諮詢委員會的申請人則須介乎18至35歲。

各個參與的委員會會分別成立評審小組,負責處理相關委員會所收到的申請和面試工作。評審小組會考慮申請人是否符合三項條件:

  1. 誠心為社會服務;
  2. 對有關政策範疇有一定認識;以及
  3. 具備良好的分析和溝通能力。

申請方法

請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法遞交申請:

  1.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或
  2. 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信封面註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為免郵遞失誤,請確保已支付足額郵資;或
  3. 親身送遞至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2樓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投遞箱(信封面註明「青年委員自薦計劃」)。

申請表請按此下載。申請人必須透過上述指定方式遞交申請。

填寫申請表時,申請人須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以中文或英文闡述自己適合獲委任為所選委員會委員的原因:

  1. 撰寫一篇不多於600字的文章;
  2. 提交一段不長於3分鐘的影片(以mp4格式錄製)或錄音(以m4a格式錄製)。申請人可選擇:
    • 於雲端儲存平台分享影片或錄音並在申請表格上提供相關連結;或
    • 提交影片或錄音檔案:
      - 經網上系統遞交的檔案不得大於20MB。
      - 經郵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遞交申請,請以DVD或USB記憶體提交該檔案。

查詢

電話:3509 7621

電郵地址:selfrecommendation@hyab.gov.hk

參與委員會的簡介

  1. 地區青年委員會

    提供平台讓委員就地區工程、青年發展和公民教育等地區議題發表意見。

    1.1 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
    就民政事務處指定的地區工程或設施項目及其他地區建設倡議提供意見。
    1.2 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
    就地區青年發展和公民教育議題提供意見,並舉辦或統籌相關活動。

  2. 上訴委員會(遊戲機中心)

    委員會是根據《遊戲機中心條例》(香港法例第435章)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處理因牌照事務處就遊戲機中心牌照的申請、發給、轉讓、撤銷、暫時吊銷、拒絕續期或更改條件等所作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3. 中文界面諮詢委員會

    就在本港制訂及推廣共通中文界面的事宜,包括向國際標準化組織提交本地中文電腦用字、協調各界人士有關本地中文電腦用字的需求等,向政府提供意見。

  4. 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

    就制訂和推行利便商界遵規的計劃及措施,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和匯報,在保障公眾利益的同時,確保香港在營商環境規管方面更具競爭力。

  5.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管理局)諮詢會

    管理局諮詢會是根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第601章)第20條設立,旨在收集公眾對有關管理局職能事宜的意見。諮詢會擔當管理局與公眾之間的橋樑;推廣西九文化區計劃,以加深公眾對此項目的了解;向管理局反映公眾的期望和意見;及確保諮詢以開放及具透明度的方式進行。

  6. 社區參與綠化委員會

    就透過公民教育和社區參與活動,鼓勵優質綠化及培養愛護樹木文化的事宜向發展局提供意見。

  7. 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

    就與社會各界加強合作,推動更多市民參與體育活動,以及推廣大型社區體育活動及措施,經體育委員會向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提出意見。

  8. 車輛維修技術諮詢委員會

    就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和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的事宜提供意見、對任何因機電工程署車輛維修註冊組就上述自願註冊計劃所作的決定或行動而感到受屈的人士提出的上訴作出裁決,以及就政府為車輛維修業推行強制性註冊計劃的利弊和可行性進行的研究提供意見。

  9. 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

    就減低香港巿民鹽和糖的攝入量,制定政策方向及統籌相關工作,以及制定減低香港食物中鹽和糖含量的工作計劃,監督計劃的推行及作出檢討。

  10. 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

    就有關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商業、工業和其他非住宅設施的政策,向房委會提供意見,並按照現行有關政策行使房委會的權力和職能,執行有關的工作。

  11. 促進種族和諧委員會

    就促進種族和諧制訂建議,並向各政府部門和社區組織就促進種族和諧與平等提供意見,以及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推廣對有關事項的認識。

  12. 香港檢測和認證局

    負責就以下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檢測和認證業的整體發展策略;因應內地及海外市場的最新發展,而適時為行業開拓的新商機;以及為提高行業的專業地位而須採取的措施。

  13.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

    負責推動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並就如何推動家長積極參與教育過程,向教育局、其他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提供意見。

  14. 家庭議會

    提倡重視家庭觀念和推廣家庭核心價值,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原動力,並就制定支援和強化家庭政策及策略,向政府提供意見。

  15. 消費者委員會轄下數碼市場發展與資訊科技小組

    就數碼經濟中可能出現的重大消費者問題向消委會提出警示,並就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策略和行動、監察科技發展及研究數碼相關問題的有效方法等,向消委會提出建議。

  16. 健康促進學校諮詢委員會

    就全校園健康計劃的規劃和實施,以及在香港發展「健康促進學校」模式的事宜向政府提供建議。

  17. 健康飲食在校園督導委員會

    透過跨界別合作,為「健康飲食在校園」運動提供建議、監督及監察,旨在促進學生健康飲食,並創造更健康的飲食環境。

  18. 推廣職業專才教育和資歷架構督導委員會

    向政府提供意見,以透過創新、協調的方法,以及促進與業界更緊密的合作,推進香港職業專才教育和資歷架構的發展。

  19.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外部事務委員會

    向社會大眾推動生命教育,傳遞正向的生命信念,鼓勵中華孝善與德育文化,推動構建和諧社會。

  20. 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就業輔導委員會

    就勞工處所提供的就業服務、與職業介紹所運作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及與受僱於香港以外地方的本港工人的就業事宜有關的法例條文,提供意見。

  21. 博物館諮詢委員會轄下藝術專責委員會

    就關於藝術範疇的博物館及相關辦事處的政策及事宜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提供意見;以及執行博物館諮詢委員會授權或委派的任何關於藝術範疇的博物館及相關辦事處的其他職能。

  22. 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

    委員會是根據《博彩稅條例》(第108章)成立的法定組織,其職能是就規管賽馬博彩、足球博彩及獎券活動事宜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23.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

    聽取及要求廉政公署報告有關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私營機構可能助長貪污的工作常規及程序,並向廉政專員建議應予以審查的項目及相關優次;研究根據審查結果而作出的各項建議,並就進一步行動向廉政專員提供意見;以及監察有關建議的實施。

  24. 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巿民諮詢委員會

    向廉政專員建議如何爭取公眾支持打擊貪污及如何教育公眾認識貪污的害處,聽取及要求廉政公署社區關係處報告為達致上述目標而進行的工作,並監察公眾對廉署工作的反應以及對貪污所持的一般態度。

  25. 禁毒常務委員會

    向政府建議措施根除本港社會的吸毒行為。

  26. 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

    根據《葛量洪獎學基金條例》(第1076章)管理該基金,運用基金以促進及鼓勵本地教育,尤其是為在香港居住,並就讀於香港的小學、中學、職業先修學校、工業學校及高等教育院校的人士,提供獎學金及生活資助。

  27. 資歷架構下的銀行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

    協助在銀行業內推廣資歷架構,制定及更新《能力標準說明》、過往資歷認可機制及職業資歷階梯,並就資歷架構相關事宜提供意見,提升銀行業從業員的質素、專業水平及競爭力。

  28. 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

    就推動香港建設綠色科技生態圈及發展綠色金融等相關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和建議。

  29.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

    就精神健康政策提供意見,並協助政府制訂政策、策略及措施,以加強及進一步提升本港精神健康服務。

  30. 撲滅罪行委員會

    負責制定防罪滅罪的計劃、統籌撲滅罪行的工作及訂定鼓勵市民協助防罪滅罪的方法。

  31. 數碼健康督導委員會

    推動及督導全港性電子健康系統平台(醫健通)的發展。

  32. 優質教育基金推廣及宣傳專責委員會

    為優質教育基金制定推廣及宣傳策略,推廣基金計劃的意念、做法及經驗,並提升基金在推動香港優質教育方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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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自薦計劃」宣傳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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