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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5D

社會福利署提供的支援服務

  1. 除了社會福利署 (社署)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服務課) 外,分布全港由社署或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營辦的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亦為有需要的個人及家庭,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和補救性質的福利服務,以加強家庭在應對生活及各種挑戰的能力。
  2. 社署繼續推行「家庭支援計劃」(計劃),透過更深入的支援和外展服務,主動接觸及提供服務予那些難於接觸而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包括易受家庭暴力、精神病和社會疏離問題影響而又不願意求助的家庭。在2010年4月至2017年12 月期間,計劃成功將108 230個個人/家庭聯繫到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服務課或其他的社會服務。此外,於2017年12月底,計劃於全港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兩間綜合服務中心及11間服務課合共有4 565名義工。
  3. 過去數年新呈報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及虐待兒童個案中,女性受害人的數目如下-
  4. 新呈報的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中,女性受害人數目

    新呈報的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中,女性受害人數目

    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中,女性受害人數目

    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中,女性受害人數目
  5. 社署專門的服務課負責處理大部份的虐待兒童及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提供包括外展、危機介入、個案和小組服務,以及為兒童提供法定保護等綜合服務。服務課亦會與相關政府決策局/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合作,適當地為受害人安排經濟援助、法律援助、心理評估和治療、房屋援助及兒童照顧等其他支援服務。
  6. 除了擴展有關專業單位外,社署在打擊家庭暴力方面亦推行了不少改善及新措施。社署自2005年10月起增撥額外資源,加強婦女庇護中心在辦公時間內外所提供的社工支援服務。社署亦增加了婦女庇護中心和家庭危機支援中心的宿位,以及向婦女庇護中心和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即「芷若園」)提供額外人手資源,以加強兒童照顧支援予暫居於中心的人士及兒童。現時,五間婦女庇護中心、家庭危機支援中心和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分別提供268個、50個及80個宿位予家庭暴力受害人。
  7. 社署繼續推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以支援家庭暴力受害人,尤其是那些正進行司法程序的人士。此外,如上一次報告所述,社署已於2008年將「施虐者輔導先導計劃」納入常規服務。截至2017年12月,除了在先導計劃期內曾接受服務的267名施虐者以外,還有683名施虐者參與該計劃。社署亦繼續推行「反暴力計劃」,藉以改變施虐者的態度和行為。隨著《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的實施,反暴力計劃的服務對象於2010年1月起擴展至包括同性同居人士。
  8. 由於並非每位施虐者都適合或願意參與「施虐者輔導計劃」或「反暴力計劃」,社署遂於2013年10月推行「停止家暴的學習計劃」,為施虐者提供另一項服務選擇。「停止家暴的學習計劃」是一項短期課程,讓施虐者掌握基本及實用的知識和技巧,以處理憤怒情緒及解決與伴侶的衝突。截至2017年12月,共有753名施虐者參與計劃。
  9. 如上一次報告所述,社署已成立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藉以識別兒童死亡個案的模式和趨勢,從而制訂預防策略,以及促進多專業及跨機構合作,以預防兒童死亡。自2011年6月成立後,檢討委員會已完成檢討2008年至2013年的兒童死亡個案,並分別在2013年5 月、2015年7月及2017年8月發表其首份、第二份及第三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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