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及偏見
第五條
定型及偏見

性罪行檢討

29.

委員會在上次審議結論的第55及56段對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正進行的性罪行檢討表達關注。該檢討的多項重要發展詳述於附件5A

消除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的工作

30.

委員會在上次審議結論的第68及69段促請香港特區政府加強消除同性戀、變性和跨性別婦女在就業、教育和使用醫療服務方面遇到的歧視。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在社會建立共融和互相尊重的文化和價值觀,以促進不同性傾向和跨性別人士,包括同性戀、變性和跨性別婦女的平等機會。

31.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 (諮詢小組) 在2013年6月成立,就性小眾在香港面對歧視的相關事宜,以及其範疇及程度提供意見。政府正積極跟進諮詢小組提出的建議,包括提供培訓資源、制訂自願性的不歧視性小眾約章、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加強支援服務、及進一步研究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例如我們在過去五年總共撥款980萬元於宣傳及教育工作,以及撥款400萬元予平等機會 (性傾向) 資助計劃,資助各項有意義的社區活動,藉以促進性小眾的平等機會。此外,政府繼續透過呼籲香港僱主採納《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以促進工作間不歧視性小眾。

公眾教育工作

推廣《公約》的工作

32.

委員會於上次審議結論意見第11段建議加強廣泛宣傳《公約》及委員會之建議。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推廣《公約》及委員會審議結論意見的工作。相關的推廣工作載於附件5B

管制傳媒發放色情物品和帶性別歧視的訊息

33.

有關管制傳媒發放色情物品和帶性別歧視的訊息情況,大致如第二次報告第II部第49及50段及上一次報告第84段所述,除了第二次報告第II部第50段提及的廣播事務管理局應由通訊事務管理局取代。通訊事務管理局於2012年成立,作為香港廣播及電訊行業的單一監管機構。

34.

上次報告中提及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香港特區政府於2012年完成第二階段公眾諮詢。經考慮兩輪公眾諮詢收集的意見後,政府於2015年建議藉修訂法例及相關行政措施改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規管制度。例如,就淫褻物品審裁處 (審裁處) 的組成,政府建議增加審裁處每次聆訊的審裁委員人數以提高審裁處的代表性。另外,政府亦提議提高法例下的最高刑罰以加強其阻嚇力。政府現正進行有關《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法例修訂的工作。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35.

有關情況大致與上次報告第84至89段基本相同。為確保專業處理所有兒童色情物品的個案,警方於2015年制訂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實務手冊” 供警務人員遵從。

保障婦女免受暴力對待

國際公約

36.

委員會在其上次審議結論中第55段敦促政府撥出足夠的資源,確保有效打擊包括家庭暴力等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香港特區政府矢志依據繼續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公約》、《禁止酷刑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和《殘疾人權利公約》,保障婦女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對待。

保障婦女免受暴力對待的法例

37.

香港特區的法律透過對暴力行為施加刑事制裁和向受害人提供民事補救對付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相關的詳情載於附件5C

預防及處理家庭暴力的措施

預防措施

38.

政府繼續採取三管齊下的方式,即提供預防、支援和專門服務,以防止及處理家庭暴力。為此,我們已向社會福利署 (社署) 投放大量資源,藉三管齊下的方式向有需要的人士和家庭提供支援。社署在這方面的實際開支由2004-05年度的13億港元增至2016-17年度的31億港元。

39.

為了加強社署處理家庭暴力的能力,社署轄下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 (服務課) 的社工數目,已由2004-05年度的105人增至2010-11年度的168人,增幅達60%。正如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政府會在2018-19年度撥出額外資源,增加社署服務課的人手,以加強保護兒童及家庭支援服務,包括外展服務、輔導及小組活動。此外,還將撥出額外資源加強「停止家暴的學習計劃」,支援目睹或面對家庭暴力的兒童和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幫助施虐者或有可能使用暴力的人士停止使用暴力,保護兒童免受傷害。這兩項額外服務涉及額外每年經常開支約4,300萬港元。社署其他相關支援服務見附件5D

執法

40.

警方致力預防和處理家庭暴力問題,並已制訂一套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政策及程序,以減低受害人的風險及加強對他們的保護。

41.

考慮到受害人的權益和安全,警方自2006年起採用“一家庭一小隊” 的模式,安排同一個調查小組跟進涉及同一家庭的案件。每個警區均設有 “指定家庭暴力調查單位” ,負責調查嚴重的家庭暴力案件,而被識別為 “高危” 的非刑事家庭暴力案件亦會交由刑事調查單位處理。

42.

警方亦已推行受害人管理措施,以一致和協調的方式對待受害人,並因應每宗案件的風險和嚴重程度採取積極措施。此外,載有過往家庭暴力/家庭事件資料的 “第二代家庭暴力資料庫” 有助警務人員識別家庭的風險因素及有效進行風險評估。警方會因應評估結果採取適切的行動減低風險,例如拘留犯案者,聯同社署或其他機構為受害人及其家人安排住宿、輔導及其他援助。

檢控

43.

律政司致力改善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處理方法,並保障易受傷害證人的特別需要和權益,因此委派了一名首長級的檢控人員擔任涉及易受傷害證人案件的政策協調員,以確保有充足的具備豐富經驗的檢控人員,專責在刑事法律程序的每一個階段保障受害人及證人的權益。

44.

律政司《檢控守則》為檢控人員提供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指引。檢控人員須參考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的《檢控家庭暴力案件指引》。

45.

此外,刑事檢控科在2009年發表《檢控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政策》,詳細指導檢控人員如何對待家庭暴力受害人,以及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於2009年發表的《對待受害者及證人的陳述書》亦闡釋了律政司就應如何對待受害人及證人的看法,以及檢控人員為保障受害人及證人的權益而採取的措施。

46.

另外亦有多項行政措施,確保家庭暴力案件得以迅速處理並照顧受害人的需要。檢控人員可採取適當措施,以保護性罪行案件的受害人及證人的私隱,並減低他們所受的心理影響。檢控人員可向法庭提出合適的申請,例如作供時以屏障分隔證人和被告,以及運用雙向閉路電視,使證人可以在法庭外透過電視聯繫方式作證、不准公眾進入法庭及在非公開的情況下進行審訊等。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尋求讓法庭可以准許指明性罪行 (例如強姦、猥褻侵犯等) 的申訴人藉電視直播聯繫方式作證,以保護他們免因公眾目光而感到難堪或受煎熬、免受蒙羞待遇,以及避免因在審訊時須親身面對施襲者而感到焦慮。該條例草案已於2018年4月獲立法會通過。

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的服務、資訊系統及專業培訓

47.

為確保性暴力受害人獲得專門的關顧和輔導,當局於2007年推出新的全面和一站式服務模式,由多個專業的人員支援性暴力受害人。在這模式下,社署、警方、衞生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繼續協力為受害人提供協調、適時和專業的服務。一間非政府機構被委托營辦「芷若園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芷若園) ,指派擔任個案經理的社工協調及為受害人提供即時支援及跟進服務。有關服務、蒐集家庭暴力案件資料的資訊系統及專業培訓的詳情載於附件5E

48.

社署最近開展對一站式服務的推行情況的檢視,以找出可改善的空間,包括透過跨部門個案及定期會議加強在轉介、支援服務方面的跨專業協作、加強各相關局/部門/單位對服務的宣傳及推廣、檢視及更新於公共醫院內專門提供一站式服務的地點並研究找尋用作提供服務的新/替代場所、檢視蒐集資料及匯報性暴力個案的機制,以更好地籌劃服務。檢討預期在2018年底完成。

性罪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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